这个问题的提出源起于陈斯一老师的《政治哲学》课堂,当时陈老师以收藏象牙为一个例子,阐述贵族阶级追求“血气”(spirit,爱荣誉与爱胜利,卢梭称为“尊严”)的过程。我们不禁要生出以下合情合理的质疑:我们用“高雅——”“严肃——”这样的前缀不无敬意地称呼的一切艺术创造,和象牙这样的物什在这一点上有没有什么区别?用更耸人听闻的语言,米开朗琪罗的《大卫》、博斯的《人间乐园》、莫里哀的《悭吝人》、王右军的《兰亭集序》、富特文格勒指挥的一套贝多芬全集,和一段漂亮的象牙、佛光锡罐香烟、龙须雪燕、罗曼尼康帝红酒、依云矿泉水、ZAGLIANI蟒皮手袋,它们是否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前面这些事物是不是也是为了强调自身的阶层地位?对于这个问题,出于自身情感我们无论如何都希望得到一个否定的回答。那么如果得不到这样一个回答呢?退一步讲,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判断自己的爱好是不是某种“血气的追求”的当代版本呢?
早期状态
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假设我们没有上述的这一切,也就是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我们考察一下在文明社会的形成中人是如何与上述事物产生联系的。相比于“高雅艺术”之类的创造,具体器物要更早地登场,也更早地走向精致化。早期文明中已经出现一些高度阶级化的制品,比如良渚文明的玉钺,尺寸与工艺水平随持有人位次的提升而提升,统治者持有最大最精美的。而同一时代的文艺创造几乎为零,就算有零星的创造,其与后世同类型创作对比的相对水平也远逊于器物的相对水平。另一个容易察觉的点是,这类器物一旦在其时代达到顶峰,后代并不会再去钻研提升它的水准(比如今天不会有工匠再去制作更大的玉钺),也鲜有人去欣赏品玩。这是一类上限极低,以至于属于早期文明而被后人抛弃的事物。这也可以佐证这类器物的象征功能基本截止在那个时代。
这能否说明什么呢?一个解释是:这一类器物伴随着阶级区分的需要而产生,但并不是阶级维持的需要。阶级形成一段时间之后,人会倾向于寻找新的能体现地位的事物。另一个猜测是,早期统治者必定已经认识到要维持阶级,在经济生产和政治上必须依赖对机会的垄断,因为人的才能禀赋大致是平等的,平民中大概率会出现比统治阶级才能更强的人,为了统治持续下去,必须控制一些最核心的资源。这一个猜测或许也正是早期礼仪器物的逻辑:司掌这些器物的关键并不在于天才的禀赋,而是需要掌握原材料的开采权、雇佣水平合格的工匠。
谁在生产
无论是文艺创造还是那些奢侈的益品,都可以套用以下(迂腐的)分类标准来考察:
是不是一种可持续的生产?
是人向自身索取还是向自然索取?(其稀缺性是由于人的创造能力还是自然资源的限制?)
生产过程对社会有没有什么影响?
谁支配生产?
……
不难看出,在文化消费品的生产中,个体生产者的身份与故事一般会被强调(除了在一些时期,创作者们将作品的生产归于上帝)。大部分普通人都对贝多芬/毕加索/莎士比亚的名字耳熟能详。但是另一类益品的生产则大相径庭,即使最老道的饮者也说不出它今天晚上喝的这瓶酒是哪些人不断地改进工艺从而酿制成的,它顶多将之归于某个集团、某个庄园、甚或直接归于狄俄尼索斯。对比之下,越重视个体生产者,对生产过程的追问与记载越详细,越渗透出人向自身德性的探求,因为此时这种生产过程已经不再只对生产者有意义,因为其他的人也希望看到这些头脑是怎么发挥出潜能的。毋宁说,一种人类共有,但大部分人未能充分兑现的能力,由一个示范性的人物发挥了出来,我们始终喜欢这样的故事。
对象
我们现在需要考察各种以上各种产品的受众是谁。是一个人、少数人、多数人?在这里,试图找出规律的各种论证都失败了,因为我们面对的例子太多。格里高利圣咏作为宗教音乐是以中世纪农村的修道院(僧侣)和修女院(修女)为中心的,但是在修道院和大教堂之外,仍存在着同时期的宫廷音乐,如今日大名鼎鼎的法国尚松,我们从中似乎找不到什么统一性。巴洛克时期的作曲家们往往通过题献作品从富有的艺术赞助人那里挣得收入,我们可以说这种艺术的对象是贵族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又该如何解释这一时期出售乐谱是不收版税的这一件事呢?到了18世纪欧美社会剧烈变革,原本专供宫廷的音乐下沉到中产阶级以至于普通民众,音乐厅的民主化和中产阶级对文化占有的竞争使得对象又发生了急剧的改变。
对于象牙之类的器物,市场下沉的趋势也是明显的。当然,社会观念起的作用很小,更多是得益于工业化大幅降低了成本,使得大部分商品,即使称之为奢侈品,也可以被普通人消费一次。
从以上讨论中不难发现,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对象是谁,而在于对象普及之后,原本持有阶层的反应。当我们强行抹平这种差距,原本的贵族阶层还会坚持这种爱好吗?
回到柏拉图
我们以上的证成(Justification)要么是历史的,要么有可能遭到对手的攻击,认为它充其量是一种猜测。为了找到一种更简单的证成,回到我们讨论的起点:血气。稍加思索,柏拉图的三个并列概念“理性”“血气”“欲望”早已给出了一种对创造活动的量度:这种创造活动是表达了一种欲望与情感?还是容纳了一种超越情感的自尊?还是体现了人类理性,以至于跨出了作品的范畴,与逻各斯和科学享有共同的基底?
对欲望的体现毫无疑问是最容易看到的。不同创造对血气的体现则略有不同,有些创造活动不仅是它的受众的一种荣誉,它自身也出于生产者的追求而含有一种自尊。这种自尊能不能算进柏拉图的“血气”我们暂且不论。
对于理性的体现,结果有些出乎意料:无论是象牙、烟草、名酒,还是音乐、绘画、建筑,每个领域的创造在一定情况下都包含理性,但这两类理性却是不同质地的。在象牙、烟草、名酒的生产中,工艺的改进是自然科学式的,利用基本科学理论和实验来改进质量,它反映的理性也是一种自然科学式的理性。但音乐、绘画、建筑这些品类的生产中涉及的理性更多的回归了柏拉图的“理念(idea)”,它往往没有办法用公式和具体的理论去解释,而是人类先天地拥有的一种能力或者习惯。这种理念一开始往往不为人所知,但最杰出的生产者能够捕捉到,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一套方法论,使得跟着这套方法走就能稳定地激活“理念”,激发思维与感觉。这套方法论经过传承发展就成为风格。
我们举一例来说明这点,下图是王羲之的《丧乱三帖》一部分。左起第五列,上方二字墨色厚重,但到了第三字,墨色突然接近枯竭,为什么做这种处理?
其实书圣隐隐地把握住了一个篇章布局原则:墨色较虚弱、构架较小的字在篇章中需要连成一体,首尾盘活,不能在局部被墨色强劲、构架大的字包围,否则顿生窒涩之感。我用红线大致标明了这一章中王羲之是如何将这些字有机地联结起来,“逃出生天”的。设想如果左起第五列的第三字延续厚重的风格,那么这一列均为厚重风格的字,如同一堵墙一样把两边的气息阻断了。
像这样的理念,没有办法得到一个科学上自洽的解释,但它恰恰是大多数人共有的一种意识,而阐发这种理念的创造活动,真正地达到了柏拉图的理性境界。对于同时体现了欲望、血气与理性的那种创造,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对于它的受众都是一种幸运。相反地,如果一种创造不能有意识地自我提升,甚至朝着欲望中低俗、生理刺激的一部分堕下去,那么它的拥趸就连血气的占有都遥不可及。